编号 | 地区 | 药品名称 | 批准文号 | 药品类型 | 剂型 | 规格 | 是否独家 | 同品种厂家数 | 同品种批文数 | 上市许可持有人 |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| 生产企业 | 生产地址 | 2023年医保分类 | 是否2018年基药 | OTC分类 | ATC分类 |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| 是否接受委托 | 转让价格(万)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化学药品 |
片剂 |
0.25g(25万单位) |
否 |
470 |
1.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:(1)立克次体病,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、地方性斑疹伤寒、洛矶山热、恙虫病和Q热。(2)支原体属感染。(3)衣原体属感染,包括鹦鹉热、性病、淋巴肉牙肿、非特异性尿道炎、输卵管炎、宫颈炎及沙眼。(4)回归热。(5)布鲁菌病。(6)霍乱。(7)兔热病。(8)鼠疫。(9)软下疳。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。2.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,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,方可作为选用药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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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片剂 |
0.125g(12.5万单位) |
否 |
470 |
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:(1)立克次体病,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、地方性斑疹伤寒、洛矶山热、恙虫病和Q热。(2)支原体属感染。(3)衣原体属感染,包括鹦鹉热、性病、淋巴肉牙肿、非特异性尿道炎、输卵管炎、宫颈炎及沙眼。(4)回归热。(5)布鲁菌病。(6)霍乱。(7)兔热病。(8)鼠疫。(9)软下疳。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。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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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片剂 |
0.25g(25万单位) |
否 |
470 |
1.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:(1)立克次体病,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、地方性斑疹伤寒、洛矶山热、恙虫病和Q热。(2)支原体属感染。(3)衣原体属感染,包括鹦鹉热、性病、淋巴肉牙肿、非特异性尿道炎、输卵管炎、宫颈炎及沙眼。(4)回归热。(5)布鲁菌病。(6)霍乱。(7)兔热病。(8)鼠疫。(9)软下疳。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。2.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,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,方可作为选用药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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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片剂 |
0.125g |
否 |
705 |
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:(1)立克次体病,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、地方性斑疹伤寒、洛矶山热、恙虫病和Q热。(2)支原体属感染。(3)衣原体属感染,包括鹦鹉热、性病、淋巴肉牙肿、非特异性尿道炎、输卵管炎、宫颈炎及沙眼。(4)回归热。(5)布鲁菌病。(6)霍乱。(7)兔热病。(8)鼠疫。(9)软下疳。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。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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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片剂 |
0.25g(25万单位) |
否 |
418 |
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:(1)立克次体病,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、地方性斑疹伤寒、洛矶山热、恙虫病和Q热。(2)支原体属感染。(3)衣原体属感染,包括鹦鹉热、性病、淋巴肉牙肿、非特异性尿道炎、输卵管炎、宫颈炎及沙眼。(4)回归热。(5)布鲁菌病。(6)霍乱。(7)兔热病。(8)鼠疫。(9)软下疳。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。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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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片剂 |
49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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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片剂 |
0.25g(25万单位) |
否 |
478 |
645 |
非医保 |
否 |
处方药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系统用抗感染药物 |
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:(1)立克次体病,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、地方性斑疹伤寒、洛矶山热、恙虫病和Q热。(2)支原体属感染。(3)衣原体属感染,包括鹦鹉热、性病、淋巴肉牙肿、非特异性尿道炎、输卵管炎、宫颈炎及沙眼。(4)回归热。(5)布鲁菌病。(6)霍乱。(7)兔热病。(8)鼠疫。(9)软下疳。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。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 |
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片剂 |
0.125g(12.5万单位) |
否 |
478 |
645 |
非医保 |
否 |
处方药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系统用抗感染药物 |
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:(1)立克次体病,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、地方性斑疹伤寒、洛矶山热、恙虫病和Q热。(2)支原体属感染。(3)衣原体属感染,包括鹦鹉热、性病、淋巴肉牙肿、非特异性尿道炎、输卵管炎、宫颈炎及沙眼。(4)回归热。(5)布鲁菌病。(6)霍乱。(7)兔热病。(8)鼠疫。(9)软下疳。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。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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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25g |
否 |
38 |
1、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:立克次体病,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、地方性斑疹伤寒、洛矶山热、恙虫病和Q热。支原体属感染。衣原体属感染,包括鹦鹉热、性病、淋巴肉牙肿、非特异性尿道炎、输卵管炎、宫颈炎及沙眼。回归热。布鲁菌病。霍乱。兔热病。鼠疫。软下疳。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。
2、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,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,方可作为选用药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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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按C16H17N3O5S计算0.25g |
否 |
58 |
94 |
乙类 |
否 |
处方药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系统用抗感染药物 |
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、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、急性咽炎、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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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按C16H17N3O5S计算0.125g |
否 |
58 |
94 |
乙类 |
否 |
处方药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系统用抗感染药物 |
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、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、急性咽炎、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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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5g |
否 |
71 |
乙类 |
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、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、急性咽炎、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||||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125g |
否 |
71 |
乙类 |
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、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、急性咽炎、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||||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25g |
否 |
71 |
乙类 |
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、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、急性咽炎、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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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6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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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15g |
否 |
12 |
毛囊炎,蜂窝组织炎,急性扁桃体炎,肺炎,尿路感染,疖,急性咽炎,中耳炎,肺脓肿,耳鼻喉科,肾病内科,呼吸内科,普外科,皮肤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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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颗粒剂 |
按C16H19N3O4S计0.25g |
否 |
23 |
36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、扁桃体炎、中耳炎、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严重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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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25g |
否 |
155 |
209 |
甲类 |
是 |
——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系统用抗感染药物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、扁桃体炎、中耳炎、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严重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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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25g |
否 |
205 |
甲类 |
是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、扁桃体炎、中耳炎、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严重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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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5g |
否 |
205 |
甲类 |
是 |
用于脂肪肝及一般肝脏机能障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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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2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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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7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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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分散片 |
0.25g |
否 |
12 |
乙类 |
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等症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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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片剂 |
0.1g |
否 |
8 |
13 |
乙类 |
否 |
处方药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系统用抗感染药物 |
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、链球菌属、肺炎球菌、消化链球菌、丙酸杆菌、淋病奈瑟氏菌、卡他莫拉菌、大肠埃杀菌、克雷伯菌属、奇异变形杆菌、普鲁威登斯菌属、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。
·咽喉炎、扁桃体炎、急性支气管炎、肺炎;
·中耳炎、鼻窦炎;
·肾盂肾炎、膀胱炎、淋菌性尿道炎;
·附件炎、宫内感染、前庭大腺炎;
·乳腺炎、肛门周围脓肿、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;
·毛囊炎、疖、疖肿、痈、传染性脓疱病、丹素、蜂窝组织炎、淋巴管炎、甲沟炎、皮下脓肿、粉瘤感染、慢性脓皮症;
·眼睑炎、麦粒肿、睑板腺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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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片剂 |
按C16H17N3O4S计算0.25g |
否 |
99 |
150 |
甲类 |
是 |
处方药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系统用抗感染药物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咽峡炎、中耳炎、鼻窦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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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片剂 |
0.25g(按C16H17N3O4S计 |
否 |
89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咽峡炎、中耳炎、鼻窦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|||||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片剂 |
0.125g |
否 |
134 |
甲类 |
是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咽峡炎、中耳炎、鼻窦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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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片剂 |
2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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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颗粒剂 |
0.125g(按C16H17N3O4S计 |
否 |
59 |
59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咽峡炎、中耳炎、鼻窦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||||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颗粒剂 |
2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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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125g(按C16H17N3O4S计) |
否 |
187 |
280 |
甲类 |
是 |
——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系统用抗感染药物 |
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、溶血性链球菌、肺炎球菌、大肠杆菌、肺炎杆菌、流感杆菌、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、中度感染:1.扁桃体炎、扁桃体周炎、咽喉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、支气管肺炎、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。2.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、膀胱炎、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感染。3.中耳炎、外耳炎、鼻窦炎。4.上颌骨周炎、上颌骨骨膜炎、上颌骨骨髓炎、急性腭炎、牙槽脓肿、根尖性牙周炎、智齿周围炎、拔牙后感染。5.睑腺炎、睑炎、急性泪囊炎。6.毛囊炎、疖、丹毒、蜂窝组织炎、脓疱、痈、痤疮感染、皮下脓肿、创伤感染、乳腺炎、淋巴管炎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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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按C16H17N3O4S计算0.25g |
否 |
188 |
284 |
甲类 |
是 |
处方药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系统用抗感染药物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咽峡炎、中耳炎、鼻窦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按C16H17N3O4S计算0.125g |
否 |
188 |
284 |
甲类 |
是 |
处方药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系统用抗感染药物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咽峡炎、中耳炎、鼻窦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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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25g(按C16H17N3O4S计) |
否 |
101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咽峡炎、中耳炎、鼻窦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|||||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125g(按C16H17N3O4S计) |
否 |
178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咽峡炎、中耳炎、鼻窦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|||||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25g |
否 |
259 |
甲类 |
是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咽峡炎、中耳炎、鼻窦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|||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125g |
否 |
259 |
甲类 |
是 |
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咽峡炎、中耳炎、鼻窦炎、支气管炎、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重症感染。 |
|||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2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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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0.15g(C16H17N3O4S0.125g与C14H18N4O30.025g) |
否 |
49 |
71 |
非医保 |
否 |
——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系统用抗感染药物 |
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、链球菌、肺炎球菌、大肠杆菌等的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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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复方 |
否 |
73 |
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、链球菌、肺炎球菌、大肠杆菌等的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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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75mg |
否 |
63 |
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、链球菌、肺炎球菌、大肠杆菌等的感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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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25mg |
否 |
15 |
16 |
非医保 |
否 |
甲类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肌肉-骨骼系统药物 |
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,如关节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偏头痛、头痛、痛经、牙痛。 |
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50mg |
否 |
15 |
16 |
非医保 |
否 |
甲类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肌肉-骨骼系统药物 |
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,如关节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偏头痛、头痛、痛经、牙痛。 |
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25mg |
否 |
15 |
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,如关节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偏头痛、头痛、痛经、牙痛。 |
|||||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50mg |
否 |
15 |
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,如关节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偏头痛、头痛、痛经、牙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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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9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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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50mg |
否 |
45 |
66 |
非医保 |
否 |
处方药 |
化学药或生物药 > 肌肉-骨骼系统药物 |
用于各种关节炎:类风湿关节炎、骨性关节炎、强直性脊柱炎、痛风性关节炎等的关节痛、肿以及各种疼痛,如痛经、牙痛、手术后痛、癌性疼痛等。 |
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肠溶胶囊 |
50mg |
否 |
55 |
用于各种关节炎:类风湿关节炎、骨性关节炎、强直性脊柱炎、痛风性关节炎等的关节痛、肿以及各种疼痛,如痛经、牙痛、手术后痛、癌性疼痛等。 |
|||||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肠溶胶囊 |
25mg |
否 |
55 |
用于各种关节炎:类风湿关节炎、骨性关节炎、强直性脊柱炎、痛风性关节炎等的关节痛、肿以及各种疼痛,如痛经、牙痛、手术后痛、癌性疼痛等。 |
|||||||||||||||
化学药品 |
胶囊剂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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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药 |
丸剂(大蜜丸) |
每丸重6g |
否 |
146 |
199 |
甲类 |
是 |
甲类 |
中成药 > 呼吸系统药物 |
解表散寒,宣肺止嗽。用于风寒束表、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,症见发热、恶寒、咳嗽、鼻塞流涕、头痛、无汗、肢体酸痛。 |
是 |
|||||||||
中药 |
丸剂 |
每丸重6g |
否 |
146 |
199 |
甲类 |
是 |
甲类 |
中成药 > 呼吸系统药物 |
解表散寒,宣肺止嗽。用于风寒束表、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,症见发热、恶寒、咳嗽、鼻塞流涕、头痛、无汗、肢体酸痛。 |
||||||||||
中药 |
丸剂(大蜜丸) |
每丸重6g |
否 |
147 |
200 |
甲类 |
是 |
甲类 |
中成药 > 呼吸系统药物 |
解表散寒,宣肺止嗽。用于风寒束表、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,症见发热、恶寒、咳嗽、鼻塞流涕、头痛、无汗、肢体酸痛。 |
||||||||||
中药 |
丸剂(大蜜丸) |
每丸重6克 |
否 |
147 |
200 |
甲类 |
是 |
甲类 |
中成药 > 呼吸系统药物 |
解表散寒,宣肺止嗽。用于风寒束表、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,症见发热、恶寒、咳嗽、鼻塞流涕、头痛、无汗、肢体酸痛。 |
||||||||||
中药 |
水蜜丸 |
7g |
否 |
54 |
甲类 |
解表散寒,宣肺止嗽。用于风寒感冒所致的咳嗽,发热恶寒,鼻塞流涕,头痛无汗,肢体酸痛。 |
||||||||||||||
中药 |
水蜜丸 |
0.1g |
否 |
54 |
甲类 |
是 |
解表散寒,宣肺止嗽。用于风寒感冒所致的咳嗽,发热恶寒,鼻塞流涕,头痛无汗,肢体酸痛。 |
|||||||||||||
中药 |
大蜜丸 |
6g |
否 |
129 |
甲类 |
是 |
解表散寒,宣肺止嗽。用于风寒感冒所致的咳嗽,发热恶寒,鼻塞流涕,头痛无汗,肢体酸痛。 |
|||||||||||||
中药 |
丸剂 |
163 |
||||||||||||||||||
中药 |
颗粒剂 |
166 |
||||||||||||||||||
中药 |
丸剂(水丸) |
每100粒重6g |
否 |
6 |
6 |
甲类 |
是 |
处方药 |
中成药 > 感觉系统药物 |
清肝泻火,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,头目眩晕,耳聋蝉鸣,耳底肿痛,目赤口苦,胸膈满闷,大便燥结 |
||||||||||
中药 |
片剂 |
—— |
否 |
58 |
60 |
乙类 |
否 |
甲类 |
中成药 > 呼吸系统药物 |
散风固表,宣肺通窍。用于风热蕴肺、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、鼻流清涕或浊涕、前额头痛;慢性鼻炎、过敏性鼻炎、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。 |
||||||||||
中药 |
片剂 |
61 |
||||||||||||||||||
中药 |
口服液体剂 |
132 |
||||||||||||||||||
中药 |
颗粒剂 |
130 |
||||||||||||||||||
中药 |
胶囊剂 |
每粒装0.4g(含总黄酮80mg) |
是 |
1 |
1 |
非医保 |
否 |
处方药 |
中成药 > 心脑血管与血液系统药物 |
活血化瘀。用于瘀血闭阻所致的胸痹心病,症见胸痛,胸闷,心悸等;冠心病,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。 |
||||||||||
中药 |
片剂 |
97 |
||||||||||||||||||
中药 |
胶囊剂 |
每粒装0.4克 |
否 |
45 |
45 |
乙类 |
否 |
甲类 |
中成药 > 生殖泌尿系统药物 |
通调气血,止痛调经。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。 |
||||||||||
中药 |
丸剂 |
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|
否 |
195 |
311 |
甲类 |
是 |
处方药 |
中成药 > 呼吸系统药物 |
滋阴养血,补心安神。用于心阴不足,心悸健忘,失眠多梦,大便干燥。 |
||||||||||
中药 |
丸剂(大蜜丸) |
每丸重9g |
否 |
195 |
311 |
甲类 |
是 |
—— |
中成药 > 神经系统药物 |
滋阴养血,补心安神。用于心阴不足,心悸健忘,失眠多梦,大便干燥。 |
是 |
|||||||||
中药 |
丸剂(小蜜丸) |
每瓶装120克 |
否 |
195 |
311 |
甲类 |
是 |
处方药 |
中成药 > 腺体疾病药物 |
滋阴养血,补心安神。用于心阴不足,心悸健忘,失眠多梦,大便干燥。 |
||||||||||
中药 |
丸剂(大蜜丸) |
每丸重9克 |
否 |
195 |
311 |
甲类 |
是 |
处方药 |
中成药 > 神经系统药物 |
滋阴养血,补心安神。用于心阴不足,心悸健忘,失眠多梦,大便干燥。 |
||||||||||
中药 |
水蜜丸 |
每40粒重约3g |
否 |
95 |
甲类 |
是 |
本品用于心阴不足,心悸健忘,失眠多梦,大便干燥。 |
|||||||||||||
中药 |
丸剂 |
每丸重9g |
否 |
136 |
甲类 |
是 |
本品用于心阴不足,心悸健忘,失眠多梦,大便干燥。 |
|||||||||||||
中药 |
浓缩丸 |
0.375g |
否 |
21 |
甲类 |
是 |
本品用于心阴不足,心悸健忘,失眠多梦,大便干燥。 |
|||||||||||||
中药 |
水蜜丸 |
12g |
否 |
95 |
甲类 |
本品用于心阴不足,心悸健忘,失眠多梦,大便干燥。 |